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

著作權法修正案比較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9VbMA9oPYi8d2hCWW90NjBjSlk/view?sle=true
著作權法修正條文權文比較


民間版採用此篇文章的最終版本:點我民間版草案要點:
一、基於實際本土經驗,而非一昧以外國學理或法制為指導原則
二、包含著作實體法、程序法與契約法
三、變更主管機關為文化部
四、合理化著作權的譜系
五、限制侵權的刑事制裁,將著作權法解除戒嚴
六、降低落實權利的整體社會交易成本、強力落實著作權之集體管理
七、為個人重製及向公眾傳達保留合理的空間
八、保障實際從事創作人分配到其創作之經濟果實
九、提高著作權行使的效率
十、納入競爭法的考慮

創作者可直接跳到第二章開始比較兩個版本。
再來是民間版第八十二條的集管團體部分

一般民眾&創作者>>民間版第一百零四條的罰則部分。大、量、刪、除★
民間版只針對商用目的與程度足以對原著造成重大侵害的個人財務之所得進行處罰★

重要,創作者>>直跳第八十頁,民間版的著作權集管團體若通過,會對目前所有著作權管轄範圍的創作收益方式造成重大影響。


FAQ:「到底我這樣用別人的創作會不會被告?」現行法條與兩個版本之間的差異?
請直接快轉到現行法條的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六條。


平衡報導一下政府版修改要點:
一、因應科技發展需要,整併及修正著作財產權之無形權能規定
二、檢討職務著作及視聽著作之著作人歸屬規定之合理性
三、促進著作流通利用,修正著作人格權規定
四、促進市場和諧,釐清著作財產權散布權能規定
五、調整表演人及錄音著作保護
六、將著作財產權限制及例外規定,作更為合理之修正
七、增訂著作財產權人不明強制授權規定
八、修訂邊境管制措施九、檢討修正不合時宜之刑事責任規定十、是否延長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限,尚待凝聚共識
十一、是否恢復著作權登記制度,有待進一步討論


以上轉自原噗論述:http://www.plurk.com/p/jydove

討論噗:http://www.plurk.com/p/jyft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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